协议签署提示:
《江苏苏商银行电子账户服务协议》、《江苏苏商银行快捷支付协议》、《易付宝快捷支付服务协议》、《手机快捷支付服务协议》被放置在同一文档中进行签约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减少协议展示所占用的系统空间,这种协议展现形式并不影响您签约后根据不同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需要履行的义务,您对此不持异议。
江苏苏商银行电子账户服务协议
第一条 业务须知
第二条 易付宝账户互通
第三条 客户信息保密及使用告知
第四条 免责声明
第五条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终止
第七条 其他
协议签订地和履行地:南京市建邺区
术语说明:
个人线上业务平台: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商银行”)通过互联网为个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苏商银行网站、软件及苏商银行为您提供金融服务的第三方网站、软件的苏商银行专区。
电子账户:指您在苏商银行线上业务平台开立的Ⅱ、Ⅲ类账户。
银行账户:指您在苏商银行开立的Ⅰ、Ⅱ、Ⅲ类账户。
特别提醒:鉴于您向苏商银行申请开通个人线上业务平台(以下简称业务平台)服务,苏商银行诚恳地建议您:您在苏商银行业务平台点击或以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签字或签章确认,下同)接受本协议之前,应事先了解清楚并充分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全部内容。一旦您在苏商银行的网站或相关软件客户端点击或以其他方式接受本协议,即意味着您自愿向苏商银行申请开通本服务,且已阅读、并充分理解和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同意接受本协议约束。
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提醒您特别关注本合同条款中的粗体部分以及免责声明。如果您无法准确理解或不同意本协议任意一条条款,请勿继续之后的流程;如有疑问,烦请致电客服电话【956101】。
您同意,苏商银行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变更,并在网站及相关软件客户端公告的方式提前予以公告,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在变更生效前停止使用本服务。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您的使用、登录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时生效。
第一条 业务须知
1.1开户申请
1.1.1您在苏商银行业务平台可以申请开通电子账户,或将已经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添加至业务平台使用。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后,即视为您同意《江苏苏商银行电子账户服务协议》,并自愿开通服务。苏商银行将视情况为您开立或添加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
1.1.2您保证自愿通过苏商银行业务平台登记的基本信息及账户信息是您本人的信息,并且信息正确无误。
1.1.3您申请开立电子账户需要提供手机号、姓名、身份证号、绑定卡号、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在您提交申请时,即视为同意苏商银行通过相关合作方查询验证您的信息的正确性及有效性。
1.1.4您通过业务平台申请使用信贷服务或苏商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和产品时,苏商银行可能会要求您提供其他所需信息、进行相应验证步骤,请以申请业务时的具体提示为准,并予以配合。
1.1.5您开通电子账户后,需要妥善保管您的账号、密码等信息。
1.2充值提现
1.2.1您可以通过绑定卡向开通的电子账户充值提现,苏商银行会将您委托苏商银行代收或代付的款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不作任何其他非您指示的用途。
1.2.2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移转均通过银行来实现,你理解并同意您的资金于流转途中的合理时间。
1.2.3您确认并同意,您应自行承担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由苏商银行保管或代收或代付款项的货币贬值风险,并且苏商银行无须就此等款项向您支付任何孳息或其他对价。
1.3支付
1.3.1苏商银行将按照本协议及相关服务所需遵循的业务规程,通过苏商银行APP、微信银行等渠道向您提供相应的支付结算服务。
1.3.2互联网订单是您与商品、服务供应商达成的交易确认信息,在支付流程中,苏商银行以此订单信息为准为您的付款账户进行账务处理,付款结果不代表商品质量、物流结果、权益落实等相关信息,有关商品及服务请与订单显示的商户进行联系沟通,苏商银行对此不负有责任。
1.3.3在正式进行支付前,您必须确认您支付订单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订单中显示的商户信息、交易金额、交易日期、时间等信息,如存在可疑信息或出现其他可能影响交易安全的情形,您应致电商户或服务提供方确认您的订单的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支付,如因您个人原因未能确认订单信息导致的风险与损失,由您承担全部责任。
1.3.4您自愿承担在互联网支付(包含但不限于移动支付)过程中,您在信息输入终端中输入的个人信息、付款账户信息、密码等信息在输入及互联网传送过程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息被他人截取等。
1.3.5在确认订单并进行支付时,您需确认支付账户信息输入页面是否为苏商银行提供,如存在可疑信息或出现其他可能影响交易安全的情形,您应致电苏商银行进行确认。如您在非苏商银行提供的支付页面输入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导致银行账户信息泄露引发的损失,由您承担全部责任。
1.3.6您的付款账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卡)号、交易密码以及与付款账户相关的银行预留联系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短信一次性动态密码(有效时间内)等信息为您的个人机密信息,您必须妥善保管,如使用上述信息进行登录及支付相关操作,苏商银行视同您本人所为,您需对所有操作承担全部责任。
1.3.7在任何情况下,苏商银行不会以任何形式向您征询包含银行账户交易密码在内的账户相关信息。
1.3.8您在苏商银行各互联网渠道进行支付操作,或根据业务运行预设流程进行交易确认,苏商银行将根据您的指令向您指定的银行付款账户发出支付请求,您发出的指令不可撤回或撤销。
1.3.9您使用苏商银行互联网金 融渠道相关服务时,在交易过程中及完成支付后,您应当及时登录苏商银行相关互联网渠道或联系苏商银行核实、查询相关交易的状态、结果。因您未能及时查看或核实交易状态,导致的任何损失,苏商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3.10您在互联网支付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电子凭证、交易记录,以及包含但不限于苏商银行系统、跨行交易转接机构的后台系统、第三方商户中关于您相关交易的信息,是确定交易效力的真实和有效的依据,为保障您的权益,您须对相关的页面进行截图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如您未能截图,请提供其他可有效证明交易的凭据或凭证,否则您的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失。
1.3.11苏商银行对您所交易的标的物不提供任何形式的鉴定、证明的服务。如您使用支付服务时对商品质量有疑义,由您与商户自行协商解决。
1.3.12为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苏商银行对使用互联网支付交易付款账户的一定时期支付最高限额进行了限制,您可登录相关网站或客户端查询您支付账户的限额使用情况,苏商银行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上述限额进行调整。
1.3.13苏商银行互联网跨行支付限额同时受您付款账户发卡行及相关跨行交易转接清算机构的支付限额规则限制,因发卡行或跨行交易转接清算机构支付限额引发的纠纷,苏商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3.14为保障交易安全及方便您使用,苏商银行对部分实名制或风险较低的互联网交易,最终的交易金额可不受制于您或苏商银行单独设置的支付限额控制,苏商银行负责审核商户的准入资质。但由于您主动凭借付款账户交易密码或您在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留手机号接收的动态验证密码完成交易,视同为您本人主动授权操作,苏商银行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3.15本协议项下相关服务通过互联网实现,资金于途中流转的时间,受制于跨行清算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人民银行跨行支付清算系统、中国银联跨行支付清算系统、非金融支付机构跨行支付清算系统)、金融机构的支付、入账处理效率,还受制于退款业务人工操作时效,以及互联网网速及您的设备进行数据处理的效率等。
1.4苏商银行会根据风险控制要求,请您输入短信验证码,手机验证码与密码共同视为证明您身份的重要凭据,所有通过验证时发送至您预留手机号码的手机验证码而确认的指令,无论是否由您本人直接操作,均视为您本人做出。
1.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互联网账户的Ⅱ类账户需设置绑定账户,绑定账户应为您本人同名Ⅰ类户或信用卡。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不可作为绑定账户。您可以通过业务平台在线解除绑定账户,若您需要重新绑定,需根据登录后提示的绑定方式重新绑定。您承诺绑定卡为本人Ⅰ类户或信用卡账户,如客户绑定卡非Ⅰ类户或信用卡账户,苏商银行有权对客户所开立苏商银行账户终止提供服务。
1.6您通过业务平台使用我行服务时,根据不同业务要求,需要您提供多种身份认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传身份证影像、绑定卡验证、人脸识别等)。
1.7您注册并使用苏商银行互联网客户端统一用户服务,使用银行卡成功完成支付、转账、充值、提现、使用苏商银行代收代扣服务或其他互联网相关服务后,即代表您对您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及相关结果可以承担全部责任。如不具备本条件,您应立即停止申请、拒绝接受本服务。
1.8对于一年未登录且资产为零的账户,苏商银行有权进行销户处理。
第二条 易付宝账户互通
2.1授权绑定
2.1.1您同意将您本人持有的,实名开立在易付宝的支付账户(简称“易付宝账户”)与您本人持有的,实名开立在苏商银行的账户(简称“苏商银行账户”)相绑定。同时同意在苏商银行首次开通Ⅱ、Ⅲ类账户时,为苏商银行的账户以及苏商银行账户的绑定卡开通易付宝账户的快捷支付服务。前述账户信息以您开通本服务时提供的或支付平台上向您显示的为准。前述账户信息以您开通本服务时提供的或支付平台上向您显示的为准。
2.1.2您同意在苏商银行开通Ⅱ、Ⅲ类账户时,可以向易付宝公司提供您苏商银行账户的持有人名称、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账号以及开通Ⅱ、Ⅲ类户的银行卡卡号等信息,为您开立易付宝支付账户;您同意将您本人持有的,实名开立在易付宝的支付账户的持有人名称、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账号、账户状态、账户余额以及开通快捷支付的银行卡卡号等信息提供至苏商银行,为您开立苏商银行账户。
2.1.3当您有多个易付宝账户,只能绑定其中一个易付宝账户,您可以更换绑定的易付宝账户。
2.1.4为了便于向您提供苏商银行贷款,您理解并同意,您向苏商银行申请关联的易付宝账户也将用于贷款申请、贷款发放及还款等业务。
2.1.5为维护账户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您应确保易付宝账户和苏商银行账户都是您本人实名开立并使用。如非本人实名开立的账户请勿进行绑定,否则苏商银行及易付宝有权拒绝您的绑定申请或单方面解除已绑定账户的绑定关系,并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对您的易付宝账户或苏商银行账户中的余额进行止付,中止或终止为您提供本服务,及从您的前述易付宝账户或苏商银行账户中扣除相应款项的措施。如因您的绑定行为造成您自身、易付宝、苏商银行或第三方损失的,您同意就前述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2授权查询
2.2.1为了便于通过您的银行账户查询您的关联易付宝账户信息,您同意并授权,在接收到您通过苏商银行发送的易付宝账户信息查询请求后,易付宝公司可以向苏商银行提供您易付宝账户的持有人名称、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账号、账户状态、账户余额、开通快捷支付的银行卡卡号以及您通过易付宝公司的平台购买的并在该平台上展示的其他相关资产及负债等信息。
2.2.2因苏商银行账户或者易付宝账户存在被有权机关冻结等账户异常原因无法提供相应信息,银行和易付宝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3授权转出、转入
2.3.1您可以在服务平台发起将苏商银行账户中的余额(活期存款余额,下同)转出至您绑定的易付宝账户。您授权苏商银行根据您或您另行授权的受托人以苏商银行认可的方式发出资金转出指令,从您的苏商银行账户中划转指令对应的金额至您绑定的易付宝账户。
2.3.2您可以在服务平台发起将您绑定的易付宝账户余额转入到苏商银行账户并计为活期存款。您授权苏商银行根据您或您另行授权的受托人以苏商银行认可的方式发出资金转入指令,委托易付宝公司从您绑定的易付宝账户中划转指令对应的金额至苏商银行账户。
2.3.3因以下原因导致转出或转入指令无法执行的,苏商银行与易付宝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a)易付宝账户或苏商银行账户可用余额不足;
(b)转出或者转入金额超出苏商银行及易付宝确定的单笔上限或累计上限,前述限额以支付平台页面公告为准;
(c)易付宝账户或苏商银行账户处于非正常状态,如账户挂失、止付、冻结等;
(d)有权机关对苏商银行账户或易付宝账户执行冻结等措施;
(e)其他客观上无法执行的原因。
2.3.4您在支付平台发出的转出或转入指令,一经发出,您不可撤销或更改。
2.4协议完整性
您认可并同意,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易付宝服务协议》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本服务。本协议与《易付宝服务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2.5协议的生效、终止
2.5.1本协议自您申请开通本服务并经苏商银行和易付宝受理开通后正式生效,至解除易付宝账户和苏商银行账户绑定并经苏商银行和易付宝同意后终止。您理解并同意,苏商银行及易付宝可根据您的风险评级、交易验证方式、交易渠道或交易金额等自行决定是否为您提供或中止、终止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
2.5.2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您不得要求单方擅自变更本协议。苏商银行及易付宝经协商一致,有权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及监管要求及您的风险评级,随时宣布中断、终止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2.6其他
2.6.1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您承诺,苏商银行和易付宝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您承担。
2.6.2您认可本服务的使用记录数据、交易数据等均以苏商银行及易付宝系统平台记录的数据为准。
2.6.3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2.6.4如本协议部分内容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或无效的,不因此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
第三条 客户信息保密及使用告知
3.1客户信息查询
为更好地向您提供服务,您同意并授权苏商银行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您的在注册过程中主动提供的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
(1)您在苏商银行关联公司留存的与任何银行服务相关的信息;
(2)收集您在苏商银行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公司、证券机构、保险公司、其他银行、第三方合作机构)留存的与任何银行服务相关的信息;
(3)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资信评估机构或有关法律、监管机构许可的类似机构(以下统称“征信机构”)查询、核实、打印、留存您的信息和(或)信用报告;
(4)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查询、打印、留存与任何银行服务相关的信息;
(5)向合法留存您信息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获取任何与银行服务相关的信息。
3.2客户信息使用
为了提升苏商银行的服务水平,向您输出更高质量以及为您定制化的服务,您同意并授权苏商银行将您的信息用于以下用途。
(1)创建数据分析模型,为您提供个性化的投资、融资等服务;
(2)为您提供更好的风险把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身份验证,贷前调查,交易风险把控等服务,保护您的账户及交易安全。
(3)为使您知晓我行的银行服务,通过电子邮件、网站、软件客户端、手机短信等方式向您发送服务状态的通知、营销活动及其他商业性电子信息;
(4)预防或阻止非法的活动;
(5)经您许可的其他用途。
3.3客户信息保密
苏商银行将采用行业标准惯例以保护您的用户信息,包括建立相应的信息保护制度和机制、设备等,但您应了解,上述保护措施可能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而不能确保您的信息不会通过本合同中未列明的途径泄露出去,苏商银行不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您保证并承诺您的操作行为合法。您同意,苏商银行有权按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要求协助对您的账户进行核实等操作,并应要求向上述机关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苏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您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会向第三方出售或出租您的任何信息。
第四条 免责声明
4.1您在使用业务平台服务时,如非苏商银行过错而发生的数据电文错误或者对您的指令识别、处理或执行错误的,苏商银行对因该项错误的发生所导致的损失和其他不利后果不承担责任,但苏商银行可在您处理时对您提供必要的协助。
4.2如苏商银行因为遭受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骚乱等)而不能持续提供业务平台服务,则不因此视为违约。
4.3由于您将信息泄露(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登录密码、交易密码、手机验证码等)导致您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信息被篡改、资金损失等,苏商银行不承担责任,但可在您处理时对您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您声明:
1.仅为中国税收居民
2.仅为非居民
3.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
如在以上选项中勾选第2项或者第3项,请填写下列信息:
姓(英文或拼音):______/______
名(英文或拼音):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
现居地址(中文): ______/ (国家) / (省)/ (市)
(境外地址可不填此项)
(英文或拼音):______/ (国家) / (省)/ (市)
出生地(中文): ______/ (国家) / (省)/ (市)
(境外地址可不填此项)
(英文或拼音):______/ (国家) / (省)/ (市)
税收居民国(地区)及纳税人识别号:
1.______/______
2.(如有)______/______
3.(如有)______/______
如不能提供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请选择原因:
居民国(地区)不发放纳税人识别号
账户持有人未能取得纳税人识别号,如选此项,请解释具体原因:______/______
您需确认上述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且当这些信息发送变更时,将在30日内通知贵机构,否则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终止
6.1本协议自您申请开通本服务后正式生效,至解除服务并经苏商银行同意后终止。您理解并同意,苏商银行可以根据您的风险评级、交易验证方式、交易渠道或交易金额等自行决定是否为您提供、中止或终止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
6.2本协议生效后,苏商银行有权基于业务发展需要、监管要求、外部环境等原因,随时宣布中断、终止本协议及协议项下服务。
第七条 其他
7.1您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苏商银行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您承担。
7.2您在使用过程中的记录数据、交易数据等均以苏商银行记录的数据为准。
7.3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无法实施时,本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对本合同的内容有任何异议,双方可通过订立补充协议的方式来解决。
7.4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江苏苏商银行快捷支付协议
本协议由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与我行持卡人(以下简称 “您”)就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付宝”)快捷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确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 下划线 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您应确保您在使用本服务时绑定的银行卡为您本人所有,并确保您将您的易付宝账户与该银行卡绑定且用其支付的行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我行、持卡人或易付宝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您如选择使用易付宝快捷支付功能进行银行卡绑定,应当在易付宝页面认真输入本人银行卡账号、开户户名、开户证件号码、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并授权易付宝将上述信息提交我行校验。您认可和同意:输入上述信息即视为您确认将易付宝账户与该银行卡账户绑定。我行验证上述信息无误后,即视为获得您的有效授权,我行可根据易付宝的指令直接从该银行卡中扣除相应款项直至我行收到终止绑定通知。届时您不应以未在交易单据中签名、签名不符、非本人意愿交易、未验证银行卡支付密码、未验证银行卡支付盾等原因要求我行退款或承担其他责任。同时我行与易付宝保留随时变更上述确认要素作为校验标准的权利。
一旦绑定成功,您在易付宝网站或相关使用界面输入易付宝账户密码或易付宝账户密码及您所收到的手机校验码后,即视为您确认易付金额及该支付指令,并由易付宝转交我行进行后续处理。您同意并授权我行按照易付宝的交易指令从您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支付相应款项。
您应妥善保管该银行卡开户户名、开户类型、与之相关的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手机、固定电话、通信地址、数字证书、U盾、银行卡密码等与该卡有关的一切信息(以下简称“身份信息及卡信息”)。如您遗失银行卡、泄露身份信息及或卡信息,您应及时通知我行,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因您泄露身份信息及卡信息或丢失银行卡等所致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
我行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或修改支付限额,您对此无异议。您在使用本服务时需同时受我行和易付宝设置的支付限额的约束。在任何情况下,易付金额不应超过我行或易付宝设置的支付限额(以较少者为准,以下简称“支付限额”)。如实际支付金额大于支付限额,我行将拒绝执行交易指令。
本协议与本行卡章程或协议相冲突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您不得利用易付宝快捷支付业务进行套现、虚假交易、洗钱等行为,且有义务配合我行进行相关调查,一旦您拒绝配合进行相关调查或我行认为您存在或涉嫌虚假交易、洗钱、套现或任何其他非法活动、欺诈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我行有权采取以下一种、多种或全部措施:(1)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易付宝快捷支付服务;(2)终止本协议;(3)取消您的用卡资格。
您同意,我行有权变更、暂停本协议项下易付宝快捷支付业务服务,有权修改、终止本协议,并于执行前通过我行网站进行公告。相关公告经网站发布视为您已收到。您在公告执行后继续办理易付宝快捷支付业务的,视同接受有关本协议、快捷支付业务服务修改、变更的内容。本协议终止后,易付宝在协议终止前已接收并发送我行进行处理的交易指令仍有效,您应承担其后果。
易付宝快捷支付服务协议
易付宝快捷支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付宝”)与易付宝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或“您”)就易付宝快捷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易付宝快捷支付服务” 是指将您的易付宝账户跟您的储蓄卡或者信用卡通过签约进行绑定,每次付款时只需输入易付宝的支付密码和手机校验码即可完成付款的服务。“手机快捷支付”是指通过手机端应用使用易付宝快捷支付的服务。
您通过互联网(Internet)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确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您的点击确认行为即表示您授权银行卡发卡行根据易付宝的指令划扣您相应银行卡账户中的相应款项。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易付宝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您应确保您在使用本服务时绑定的银行卡为您本人所有,确保您使用银行卡的行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易付宝、持卡人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您的易付宝账户及资金、从您的易付宝账户扣除相应的款项等。
您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卡号、密码以及易付宝账号、密码、数字证书、手机号等与银行卡或与易付宝账户有关的一切信息。如您遗失储蓄卡/信用卡、泄露易付宝账户密码或相关信息的,您应及时通知发卡行及易付宝,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因泄露密码、数字证书、U盾、丢失银行卡或手机号等所致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
您不应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或违反本协议的目的。
您首次使用本服务时,需要进行签约操作,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您认可和同意:您作为此卡者本人或者经过持卡人授权,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正确性,易付宝进行的签约动作完全是按照您的指令进行。届时您不应以非本人意愿签约或者其他任何原因要求易付宝进行赔偿或者承担任何责任。
您如使用本服务进行支付的,应当在认真确认金额后输入易付宝支付密码、签约手机校验码进行支付。您认可和同意:输入易付宝支付密码即视为您确认交易和交易金额并已不可撤销地向易付宝发出指令,易付宝有权根据您的指令委托银行从银行卡中划扣资金给收款人。届时您不应以非本人意愿交易或其他任何原因要求易付宝退款或承担其他责任。
您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您承诺,易付宝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您承担。
您认可易付宝账户的使用记录数据、交易金额数据等均以易付宝系统平台记录的数据为准。
同时您授权易付宝有权留存您在易付宝网站填写的相应信息,以供后续向您持续性地提供相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本信息用于向您推广、提供其他更加优质的产品或服务)。
您同意并授权易付宝依据其自身判断对涉嫌欺诈或被他人控制并用于欺诈目的的易付宝账户采取相应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账户及资金、处置涉嫌欺诈的资金等。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易付宝有权立即终止您使用易付宝相关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1)违反本协议的约定;(2)违反易付宝/或其他关联公司网站的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而被上述任一网站终止提供服务的;(3)易付宝认为向您提供本服务存在风险的;(4)您的银行卡有效期届满。
在不违反《易付宝服务协议》及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您可以就使用本服务时因不能归责于您的原因造成的银行卡内资金损失申请易付宝的补偿。您同意,您能否得到补偿及具体金额取决于易付宝自身独立的判断。您同意并认可易付宝最终的补偿行为并不代表前述资金损失应归责于易付宝,亦不代表易付宝须为此承担其他任何责任。您同意,易付宝在向您支付补偿的同时,即刻取得您可能或确实存在的就前述资金损失而产生的对第三方的所有债权及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上述债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且您不再就上述已经让渡给易付宝的债权向该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再就资金损失向易付宝主张任何权利。此外,在接受补偿的同时或之后,您从其它渠道挽回了前述资金损失的,或有新证据证明您涉嫌欺诈的,或者发生您应当自行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您应在第一时间返还易付宝向您支付的补偿款项,否则易付宝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从您易付宝账户划扣等方式向您进行追偿。
您同意,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易付宝与您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易付宝和用户同意由易付宝住所地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易付宝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易付宝服务的使用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发生修订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则视为您同意最新修订的协议内容;否则您须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本协议未尽事宜,您需遵守易付宝网站上公布的《易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
手机快捷支付服务协议
申请和使用本项服务之前,您应当确认将妥善保管您在易付宝登记的手机号码,并且同意易付宝有权将您在易付宝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的信息作为您的注册易付宝账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等方式之外的识别您的身份及支付指令的其它方式,所有使用您登记的手机号码所发送的操作指令均可视为您的授权操作行为,遗失、泄露、被窃手机号码的任一所导致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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