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付宝”或“本公司”)与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或“您”)就指纹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本协议已对与您的权益或有可能具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及对本公司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以粗体下划线予以标注,请您注意。您确认,您在使用本服务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公司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二、定义

指纹支付:指用户开通指纹支付功能后,用户通过易付宝付款时,通过存储在其手机或其他智能终端设备中相应指纹的验证即可完成支付的服务。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您理解并同意,如需开通指纹支付服务,您须按照易付宝页面的提示验证支付密码、指纹特征。通过支付密码及指纹的验证后,您即可开通指纹支付功能。

2. 您的指纹特征由您录入指纹当时的载体(如手机或其他智能终端设备)及其系统保存,易付宝不会保存您的指纹特征。

3. 您理解并同意,在您开通指纹支付功能前,您已经充分了解您的指纹验证通过后即可以在一定额度内直接完成支付,具体额度以易付宝页面提示为准。

4. 您在开通本服务后,通过指纹支付方式向本公司发出的指令,视为不可撤回或撤销,且成为本公司执行您要求支付、收取款项、进行其他操作的唯一指令。您保证上述指令的真实、合法、有效,您应当对本公司执行您通过指纹而向本公司发出的指令所产生的结果独立承担责任。

5. 您理解并同意,您在开通指纹支付功能时,应保证使用您本人的指纹,同时您应注意保管手机或其他智能终端设备,避免他人在您的手机或其他智能终端设备中存入其指纹使您遭受损失,否则因此给您造成的后果或因此给本公司以及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6. 您同意易付宝账户的使用记录数据、交易金额数据等均以本公司系统平台记录的数据为准。

7.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保证手指表皮尽可能清洁、无破损、或轻微皮损未伤害真皮层,否则将无法成功使用本服务。

8. 您理解并同意,由于受到目前的技术水平、终端设备、指纹健康程度等因素的限制,本公司对指纹特征识别的可用性、准确性、绝对真实性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9. 您理解并同意,对于您指纹特征的采集、识别、验证、比对等均由您使用的手机或其他智能手持终端及其系统完成。如因部分型号的手机或智能手持终端在识别、比对和验证逻辑问题(如将其他用途的指纹识别成支付指纹、解锁指纹等),而给您造成损失的、由您与您使用的手机厂商协商解决,与本公司无关。

10. 您理解并同意,如您不再使用指纹支付服务的,您可以按本服务相关提示关闭指纹支付服务。

11.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应在技术上确保指纹支付服务的有效、正常运行,保证您顺利使用本协议约定服务。同时本公司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的发展,增加、减少或撤销相关本服务内容,提前30日公告调整本服务内同及方式或者对本服务功能进行升级、维护和改造。如您不接受上述变更的,您应在30日公告期届满后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并终止本协议。一旦您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即视为您同意接受相应的变更或调整。

12.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在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提前邮件通知、网站公告等的合理方式通知您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本公司在终止提供本服务后,若发现您之前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目的的使用行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则本公司仍可要求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的权利。

13. 本公司负责向您提供指纹支付服务咨询服务,并在易付宝网站公布功能介绍、使用规则等内容。

四、协议修改

1. 本公司将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相关内容发生变动,本公司将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等方式向您提供修改内容。

2. 如果您不同意本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或者本公司不时公布的《易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本项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则视为您接受并认可本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及本公司不时公布的《易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

五、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未规定部分按照《易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予以履行。